某小区前业委会副主任曹先生称因售房而向业委会提出辞职申请,却不料业委会在上万人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以‘罢免’曹先生在内的7名业主为议题,组织全体业主投票。曹先生近日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要求业委会停止召开业主大会、停止侵害,并公开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原告曹先生曾在2013年以高票当选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任副主任职务。2016年,他将小区所住房屋出售,并完成了过户手续。“依据《小区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我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了辞呈,得到了获批的回复,并有业主委员会接受我辞职的公告图片为证。但在今年2月,业主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却以‘罢免’本人职务为议题,在近1600户、上万人的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组织全体业主进行投票。”
就此曹先生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做法已经对其名誉造成侵权,致使在若干个500人的微信群、QQ群流传各种关于曹先生本人的谣言,使其精神压抑,给他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海淀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