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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库区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方案

2021-05-18 22:43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0日电 (殷黎)从3月19日召开的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在长江重庆段首创实施“零排”方案试点的基础上,长航局将在三峡库区这一生态高度敏感水域全面开展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直排阀铅封行动,实施“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零排放”方案。

  2020年,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长航局实施了为期一年的长江干线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年来,长航局协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辖区近1300家航运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签订防污染责任状15000余份,完成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实现长江干线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全覆盖。整治期间,累计查处涉污违法行为7320件,对船舶防污设施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污水垃圾偷排入江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威慑,船舶偷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于2020年7月1日建成投运。截至目前,系统注册用户突破20万,单船7.3万艘,已覆盖长江干线全部港口、支流119个港口,累计发起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流程170万次,接收生活垃圾8000余吨、生活污水55万立方、油污水3.9万立方。

  近年来,长航局系统各单位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污染治理模式。长江海事局大力开展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建立实施“举报奖励、行刑结合、失信联合惩戒”三项制度。江苏海事局探索建立了“一零两全四免费”机制,并在此经验基础上,全力打造了“港航企业全动员、污染治理全覆盖、接收处置全落实、监管服务全链条”的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结合枢纽通航特点,以污染物源头防控、接收管控、去向监控为抓手,实行全检查、全铅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置全免费,形成了“三控三全两禁止”的三峡模式。

  “重庆海事局在长江重庆段首创实施‘零排’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长航局局长唐冠军说,这为长江三峡库区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方案提供了良好经验和坚实基础。

  2020年1月27日,长江海事局所属重庆海事局发布关于实施船舶污染“零排”治理的通告,提出从船、岸两个维度同步发力,实施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靠港船舶大气污染“零产生”、在港船舶噪音污染“零打扰”三项治理,实现船舶“零污染”治理目标。通告发布后,重庆海事局积极行动,不断优化完善方案,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紧密协作,从压实港航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船-港-城”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推进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等多方面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重庆段接收船舶水污染物较“零排”方案实施前显著增长。与此同时,航运企业防污成本下降70%,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零排”队伍。

  唐冠军表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已进入由点的突破到系统提升的攻坚期,长江航运绿色发展也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窗口期。对此,长航局将进一步严格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严格规范化学品洗舱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使用岸电规定,着力提升执行力、保障能力和治理能力,深入打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全力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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