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9日电 (梁婷 高原)2018年,湖北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共立案5166件,同比增长20%;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977件,同比增长14%;罚款金额约3.6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42%。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9日举行2018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通报上述消息。
蒋茂芳介绍,2018年湖北集中主要力量,聚焦重点区域,围绕“长江大保护”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6月,湖北推动整改27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底,该省完成了省域内全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针对全省各地存在的315个化工污染问题实行销号备案式台账管理;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完成化工污染问题整治306个,剩余9个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已报请纳入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统筹推进。
此外,湖北推进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将13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要事项。
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132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已有130家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有2家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园区暂无企业排放工业污水,未正式运行。
蒋茂芳称,从实际来看,全省大约有1/3以上的工业集聚区主要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少数工业园区紧邻长江及其主要支流,仍然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他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规划修编环评和跟踪环评工作,督促各地制定出台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维以及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