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金融科技是新基建的重要应用方向,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新基建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算力、网络和技术条件,金融科技为新基建提供了最为成熟的应用场景。新基建能够提高金融科技服务的触达能力,提升金融科技产品的创新效率,强化金融科技平台的抗冲击性能,降低科技赋能金融的服务成本。
新基建助力金融科技实现三大转变
金融科技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数据驱动的金融创新。在新基建的赋能下,金融科技的发展将实现三大转变。
一是在技术创新方面更加注重用户导向。随着新基建的发展,金融科技的技术创新更加强调用户导向。以支付结算为例,“新基建+生物识别”技术使得刷脸支付、声纹支付、虹膜支付、脑电波支付等各种新型支付形态更加普及,大幅改善用户体验。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即将成为新型支付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点对点的传输模式可以改善当前跨境支付耗时长、费用高的问题。
二是在组织创新方面更加注重普惠、均等。基于新基建的物联网、传感网、泛在网使得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对供应链节点进行准确定位、实时感知和精准计量,实现对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动态监测和无缝对接。新基建将促使金融科技的主战场由to C(个人客户)的消费互联网转向to B(企业客户)的产业互联网,将个人和企业均纳入金融科技服务网络中,极大地推动金融科技服务的普惠化和均等化。
三是在模式创新方面更加注重千人千面。随着互联网数据中心和5G等新基建的部署,金融科技企业对客户的画像将更加精准和全面,金融科技企业可以采集用户的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网络足迹等数据,进而准确地刻画出用户的资产规模、习惯偏好、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特征标签,为客户提供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设计出匹配度更高的金融产品,并通过人工智能和量化技术为客户获得相对稳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
新基建布局尚不能满足金融科技发展需求
当前,新基建的布局尚不能满足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底层技术、标准规范、数据安全、协同治理方面仍面临一定挑战。
一是底层技术方面的挑战。新基建的底层技术中除了5G外大部分仍存在依赖国外的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基础设施建得越多,构筑于新基建之上的金融科技产品面临的技术风险越大,一旦出现问题可能造成的损失也越大。
二是标准规范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新基建相关技术自身的标准有待完善。以5G为例,受疫情影响,3GPP的5G技术标准多次延迟交付,最新演进版本R17预计2022年6月才能完成版本协议代码冻结。与之相关的金融科技产品的正式商用也受到了影响。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产品创新的相关标准规范也亟待完善,目前该领域尚未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是数据安全方面的挑战。在新基建背景下,金融科技企业的数据采集将由过去的被动型、条块型模式转向主动型、平台型模式。随着数据中心的大规模建设,多样化的数据形态和激增的实时处理需求也给数据安全带来了重大挑战。
四是协同治理方面的挑战。从应用规则上看,底层基础设施与金融上层建筑的监管权限分属不同的层级(地方与中央)、不同的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而新基建与金融科技往往直接融合成新的金融产品和业态,其监管规制方式目前仍然不清晰。此外,区块链“代码自治”的法律属性、人脸和声纹识别用于支付的有效性、5G环境下语音/视频交互的合规性等重要问题也尚未明确。
新基建赋能金融科技需从四方面发力
当前,海量的本地金融计算正在向云端迁徙,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科技“云化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金融科技发展亟待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金融科技更深层次嵌入,更高效率地服务于生产、消费、流通环节。新基建赋能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应从4方面发力。
一是制定基于新基建架构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支持政策。当前新基建的发展面临着规则缺位、多头建设、盲目投资等问题,各地的新基建项目呈现出“一哄而上”“一建了之”的局面,既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又缺乏将金融科技产品架构于基础设施之上的应用规划,容易造成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建议研究制定基于新基建架构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支持政策,针对新基建与金融科技场景适配的方向与趋势,开展典型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示范性推广,使得新基建与金融科技的创新耦合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二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保护用户隐私。金融数据是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正外部性的数据资源,建议着力构建安全规范的金融科技大数据应用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明晰金融数据权属,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完善金融数据的归集和共享机制,设立专业的金融风险实时监测平台,防范金融科技风险。
三是夯实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标准规范制定。加强5G、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基建和金融科技的底层技术攻关,打造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平台。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为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新兴技术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级金融科技行业标准,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科技产品创新。
四是完善政策框架,推动新基建与金融科技协调治理。着力完善新基建与金融科技的协同治理政策框架,实现二者的“紧耦合”发展。在新基建快速发展的区域,推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的数据机房和灾备中心在新基建快速发展的区域进行分布式布局;根据新基建的布局类型开展针对性的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